2005年8月2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拿起法律武器 房产维权须知
朱俊骏

  掏空前半生所有的积蓄,再背上后半辈子的债,买一套房子,结果却买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房产证迟迟不能办理;开发商虚加建筑面积,致使房屋缺斤少量;刚买的房子墙壁上就出现了裂缝;约定5月底交付的房子,到7月还没有踪影;公用设施达不到原先的承诺……
  面对这些问题,业主们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与开发商做斗争?
消费者首先要认真验房
  律师认为,消费者首先应该查验一下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具备“三证”,即《竣工验收证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提供上述文件,否则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杜绝房产纠纷的发生。
  消费者应对照购房合同,检查所交付的房屋设计、房屋本身的质量、房屋的设施、房屋的装修状况、小区的配套建设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如有的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与设计明显不符,图纸上画的是一扇窗,交付时却变成了一堵墙;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房子的窗户所用的玻璃全部为双层中空玻璃,交付时却发现全是普通玻璃;有的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用某著名品牌的电梯,交付时却发现电梯用的不知是哪里生产的杂牌子;有的开发商承诺小区停车位达到1∶1,交付时却发现1∶0.5都不到。诸如此类,消费者应拿着合同一一对照,发现情况立即记录下来,最好拍下照片,作为同开发商交涉的证据。
  消费者还要看看开发商在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就商品房本身及小区内设施所作的一些具体明确的说明和保证,在交付时是否实现,如果开发商没有做到,即使这些内容未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消费者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收集证据是关键
  律师说,消费者首先要有证据意识,对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应一一书面记录,如果是开发商的代表陪同验房,则应要求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
  另外,消费者还可以用相机拍下照片作为证据。然后消费者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对待。对于交付的房屋虽不符合交付标准,但能通过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约定标准的,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书面表示拒绝接受交付,并要求开发商限期补正。如果开发商因补正而构成逾期交付,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觉得问题不大,又急于入住,消费者可以先行接受交付,但要求开发商在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补正,并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另一种情形,就是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交付标准,且无法通过采取补救措施达到约定标准,这时候消费者可以作出如下选择:一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接受交付,同时要求开发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房屋不符合标准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因此,李淑君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买房时要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承诺的东西都记录下来,要求其签字确认,或采取录音的方式固定证据;房屋交付时,发现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也应当做书面记录要求负责交房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也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等方法固定证据,作为向开发商交涉的有力依据。